甘肃省水利厅关于2022年度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
文章来源:甘肃省水利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甘政办发〔2022〕88号),以下简称《办法》,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组成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对2022年度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评分。按照《办法》,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0-90分为良好等次,考核结果不进行地区排名。考核结果已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不排序):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白银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临夏州;考核结果“良好”等次(不排序):兰州市、嘉峪关市、陇南市、甘南州、兰州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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