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
湟水河-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湟水河-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已接到红政函【2021】34号通知要求开展本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设计单位,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湟水河-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抗旱服务队 3、建设地点:红古区海石湾镇、华龙街道 4、招标范围:编制总体规划(含地质勘察);以及一期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和施工图,或一期地质勘察、实施方案及概算和施工图纸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编制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近3年(2018-2020)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2、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近5年(2016年至今)有同类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级),近5年(2016年至今)须主持过2项以上(含2项)类似设计业绩的工作经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6、投标人在全国和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录入完整信息。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07 月 29 日— 2021 年 08 月 03 日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1年 07月 29 日— 2021 年 08 月 03 日 3、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1年 0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MTS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未按指定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 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华龙街道复兴社区平安路99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市红古区抗旱服务队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633号 联 系 人:付建福 联系电话:1361934776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海鸿居然之家第6栋第一单元第23层2312室 联 系 人:耿芳 联 系 电 话:13659438360 备 案 单 位:兰州市红古区水务局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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