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部署开展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
本站讯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是2021年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重要一项。10月29日,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甘水资源考办发〔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通知》指出,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规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以及甘肃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十四五”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工作,改进方式方法,发挥部门联动,强化结果运用。 2021年度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其中目标完成情况考核2021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等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考核2021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考核控制目标是否完成、重要措施是否落实见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整改。 2021年度考核采用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定量与定性、明查与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日常监督主要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检查,年终考核以明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核查,根据日常监督、市级自查与核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由省水利厅等9部门联合上报省政府审定。 《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2022年1月10日前,将2021年度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省政府,并抄送省水利厅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复核技术资料报送省水利厅。年度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度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以“一市州一清单”方式反馈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兰州新区管委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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