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河湖长制专项督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次数:
2022年2月24日至3月17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为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区督察、分析汇总三个阶段对白银市开展了河湖长制专项督察。与市委书记、市长等8名市级领导及20名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调阅了白银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党委政府研究部署河湖管理保护,市级河湖长指示批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会议文件,以及白银市办理水利部、黄委及省级督查暗访,审计检查涉河湖问题资料991余份。下沉白银区、平川区、会宁县、靖远县检查核实河湖长制工作、问题整改成效。通过座谈问询、现场查看等方式把脉问诊白银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阅县区资料1958份,检查点位56个。在深入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河湖长制专项督察报告,制作了1个典型案例,1个责任追究问题案卷,圆满地完成了白银市督察工作任务。 从督察情况看,白银市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河湖管理保护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得住”向“管得好”的转变。 
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境督察与河长制专项督察合并进行,是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的第一次省级督察,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从“有实”向“有能”“有效”“有责”转变得有力举措。 督察期间,专项督察人员严格遵守督察纪律规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强督导、重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结果导向,认真核实每一个问题线索,聚焦河湖管理中的难点堵点,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和推动工作,注重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力促进了河湖管理长效机制的巩固和完善,解决了一批危害河湖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河湖问题整治见行见效。 
通过此次河湖长制专项督察,各级河湖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重视程度更加显现,思想认识更加升华,担当实干更加自觉,推进治理河湖问题的决心更加坚定,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提升了河湖管理水平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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