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证件范围
证件有效期到期时间为2022年7-12月的证件
二、集中受理时间
2022年6月27日—6月30日
三、延期所需资料
(1)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纸质版文件);
(2)所延期人员2022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需人社劳动部门加盖公章;
(3)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延期申请汇总表见水安监〔2011〕374号);
(4)申报企业提交至少12学时的安全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人员名单及签到表、培训现场影像资料、考核结果等内容;
(5)原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7)递交资料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请各企业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在受理时间期限内提交至省水利厅监督处1421室,逾期证件自动失效。
联系人:孙志蓉
联系电话:0931-463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