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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甘肃省创建美丽幸福河湖工作综述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



打造西北河湖建设管理靓丽名片——我省创建美丽幸福河湖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        

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综合展示河湖治理成效,实现幸福河湖和谐永续发展,省水利厅在2020年入选全国第一批示范河湖的石羊河建设验收之后,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积极启动实施我省第一批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打造西北河湖建设管理靓丽的名片,建成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幸福河湖。

实施综合治理完成试点创建任务

我省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开展以后,在原有“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基础上,依据不同河流特性,精准施策,实施系统的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河道及沿线两岸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治理成效显著。

2018年以来,我省按照水利部要求,组织编制完成黄河干流等9条省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2018-2020)(试行),并以省级河长令的形式签发实施。市县两级共完成943条河(湖)或河段 “一河(湖)一策”。2021年,我省启动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2022-2025)滚动编制工作。

为打造甘肃特色的美丽幸福河湖,省水利厅根据我省水系、河流及生态环境特点,在基础条件好、示范效应突出标准上,注重河流河段的地域性和代表性,考虑河流上、中、下游差异,突出区域示范效应,探索构建和完善不同类型河流健康发展长效机制。2021年,我省遴选了具有河西干旱地区内陆河流域代表性的讨赖河嘉峪关段;河流穿城而过,具有浓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党河敦煌段;探寻文旅与河湖治理相融合的庄浪河天祝段;作为黄河的一级支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担起上游保护责任的洮河卓尼段4个河段开展我省第一批美丽幸福河湖试点创建,形成了代表性强、特色鲜明的创建成果。

“三长共治”打造甘肃经典样板

记者采访获悉,我省在第一批河湖创建中,试点选择注重综合开发利用。如,出于讨赖河嘉峪关段在嘉峪关美丽幸福河湖试点创建中代表性强,在实施过程中将讨赖河戈壁大峡谷原始风貌保护与河流生态综合治理相互结合,分区分段、因河施策,此举对河西内陆河流域保护与治理具有示范引领作。围绕“一河三湖(库)”,构建了以讨赖河干流和湖泊湿地为一体的生态廊道体系,体现了河流生态保护、康养文旅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流域系统治理理念,为干旱地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同时,将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与嘉峪关城市功能定位、空间发展布局相结合,融入科普宣传、廉政教育、文化创意、体育赛事等元素,增强了河湖的社会服务功能,对改善城市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将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有机结合,以党河风情线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为载体,统筹生态、文化、防洪、景观、节水等建设,将人文、历史、美学融入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之中,彰显了河流生态文化价值,提升了敦煌作为国际旅游名城和世界文化之都的城市品质。

河流治理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相得益彰 

我省地形多样,自然景观独特,文化资源丰富,如何将三者有机融合,突出甘肃特色,成为我省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的必答题。

我省在第一批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中,实施了重点河段防洪治理,有效保障西千佛洞防洪安全;实施集蓄水、补水、防洪、湿地等功能为一体的月牙泉恢复补水工程,实现月牙泉水位稳中有升,满足了生态景观要求;运用生态治水措施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实施生态渠系、水源置换、补水工程,修复自然水循环系统,对实现敦煌绿洲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庄浪河天祝段美丽幸福河湖试点创建中,着重体现民族团结新模式。如,在南泥沟建成了“集美丽河湖、生态旅游、美丽乡村”为一体的民族团结示范区,通过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将雪山、草原、河畔、藏乡四大优势资源有机融合,引导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民俗旅游、建设美丽乡村,以水兴业,以水兴产,以水兴游,实现生态保护、增收致富双促双赢,为流域高质量发展和多民族聚居区乡村振兴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我省依托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涌现出一批生态体验型、特色产业型文明小康村,全面带动了美丽乡村建设,为“中国最美县域”“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市”增添亮色。

常态化联合执法巩固创建成效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建成绩,2020年,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超采、滥采、盗采砂石构成犯罪,在采砂运砂、买砂卖砂市场中阻挠滋事、强买强卖、强揽采砂业务等构成犯罪等行为,形成震慑效应,让河湖监管“长牙带电”。专项行动中共查处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216个。

2020年4月,我省全面启动河湖水域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紧盯时间节点,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属地负责”原则,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省累计排查岸线项目1900个,发现违法违规项目507个,其中拆除取缔违法违规项目51个,整改规范456个。腾退岸线长度近56公里,拆除违建面积约19万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超过19万立方米,完成滩面复绿6万平方米。2021年上半年,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春雷2021”河湖管护攻坚行动。全省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涉河湖问题570个。

2021年下半年,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启动“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行动,建立完善河湖清“四乱”层级负责制,厘清各级职责和责任,突出季节性河流、小河、小沟、小微水体、河流农村段及边远区域河湖等日常监管覆盖有限的区域,全面细致排查,从实从细整治,严格复核督办,消除监管盲区,全省共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05个。

与此同时,为建成河流湖库立体化防控巡查及智能监测预警分析系统,我省水利系统通过视频实时监控、智能分析预警,实现河湖巡查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河湖巡查能力及智能化水平。

“根据我省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总体安排,第二批省级美丽幸福河湖试点创建工作已全面开展。”省水利厅河湖处负责人说,2022年,为全面落实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系列指示精神,巩固第一批试点创建成果,谋划长远发展,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发挥总河长总体统筹谋划作用,全面打造我省美丽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