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我省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
【编者按】近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河长胡昌升同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任振鹤同志对我省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批示,对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抓实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3年,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生态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建设美丽幸福河湖为牵引,以解决河湖突出问题为重点,立足省情水情,坚持科学施策,加强系统治理,河湖监管能力稳步提升,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河湖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持续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生态根基更加牢固。 一、聚焦“水责任”落实,守牢河湖生态底线 始终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甘肃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最大贡献,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坚决守牢河湖生态安全底线。省委、省政府首先从思想认识抓起,积极引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守水管水护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密切联系,坚持把深入推行河湖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河湖长制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省总河长,多次对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主持召开2023年度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通报各级河湖长责任落实情况,系统部署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签发第8号、第9号总河长令,明确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和具体安排,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省总河长、各省级河湖长发挥“头雁效应”,示范带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按照河湖长履职规范要求,从严落实“总河长挂帅、河湖长调度、河长办协调、各部门协同”的河湖管护机制和“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河湖长制责任链,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和专项督查,通过巡河检查、现场办公、签发河长令、召开工作会等方式,持续巩固提升河湖长“有责”“有能”基础。各级河湖长全年累计巡河160多万人次,其中省总河长、省级河湖长25次赴责任河湖检查调研,推动解决黄河兰州段趸船等涉河湖问题5561个。 二、聚焦“水资源”保护,做好节水护水文章 一是围绕“四水四定”抓节水。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打好重点地区重要领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着力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升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节水。累计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61个,建成节水型高校11所、省级节水型企业6家;完成18项规划和422个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甘州区、临夏市纳入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二是强化刚性约束抓用水。建立取水许可数据治理长效机制,在全省部署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年累计整治违法违规取水项目2.56万个,整治疑似存在数据质量问题证照6985套。完成365个重点取水工程、约5万个一般取水工程取水许可量和实际取用水情况调查摸底,基本建立全省水指标“点线面”一套账。三是坚持多管齐下抓护水。以加强水源保护为重点,完成全省98个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11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24个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水质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护水措施。大力推进河西走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实施12个地下水源置换项目,2024年全部工程运行后可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892万立方米。 三、聚焦“水空间”管控,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一是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完成全省70条河流98个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四个责任人”公告工作,从规划编制、许可监管、清淤疏浚和综合利用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坚持“人防+技防”,强化河道采砂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打击,全年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46起。二是全面整治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整治“四乱”问题467个,清理江河湖库漂浮塑料垃圾1.2万立方米。全面细致核查7758个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确认问题4446个,整改3611个,整改率81.2%。三是提升河湖监管能力。发布《河湖健康评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对94条河流健康状况评估建档。推进河湖视频监控建设,新建河湖视频监控1015台,新增岸线覆盖长度2988公里,助力打通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最后一公里”。 四、聚焦“水污染”防治,综合施策清污正源 一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管控。紧盯劣Ⅴ类水体和排名靠后城市,落实“查、测、溯、治”要求,采取预警、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督导水质不合格市州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推动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全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9%,剔除背景值影响后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定《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规定》,坚持“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持续推进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及内陆河、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累计整治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5607个、完成率70.7%。三是推动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召开甘宁、甘蒙跨省界河流联席会议,开展甘青跨省界河流水质应急监测演练和川陕甘毗邻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加强与周边省区水情信息互通,有效预防应对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持续推进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意见》,启动渭河、白龙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 五、聚焦“水环境”治理,着力提升承载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鼓励县区积极探索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排查整治,治理农村黑臭水体79条。二是持续强化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围绕新增污水管网、老旧管网、合流制管网,加快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改造,全年建设改造城市、县城污水管网673.36公里,86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三是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施肥等技术和新型肥料应用,完成113个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1%。 六、聚焦“水生态”修复,积极打造美丽甘肃 一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淤地坝建设为重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9平方公里,新建淤地坝106座,建成8条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明显。二是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持续加大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力度,投入财政资金2007万元实施尕海、张掖黑河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敦煌阳关等3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瓜州双塔等4处省级重要湿地申报国家重要湿地,积极支持张掖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三是加大幸福河湖建设力度。渭河渭源段、梨园河临泽段、蒲河西峰段、汭河崇信城区段成功创建为第二批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全年共创建美丽幸福河湖29条(个),创建河段总长度375公里、湖泊总面积7.75平方公里,群众对幸福河湖的认同度、获得感显著提升。四是加大水电清理整改力度。开展黄河流域水电站综合评估,审定下发215座水电站分类处置意见,完成74座水电站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专项监督检查全省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2023年,我省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管工作被水利部评定为“优秀”等次。 2024年,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坚持“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坚定不移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着力推动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